江西饭店于1956建成营业,建国后优先任省长邵式平亲笔题写店名。50年以来一直是省政府举办重要会议、对外交往、经贸洽谈的重要接待场所,现隶属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。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正式挂牌“江西省政府系统会议接待中心”。1999年至2004年连续6年被评为“江西省优秀(明星)星级饭店”,先后被授予“中华餐饮名店”、“全国绿色餐饮企业”、“江西省优秀企业”等称号,2006年被评为四星级旅游饭店。
开放城市
省会城市、直辖市及全国主要经济发达的城市;
经济发达的二、三线商旅城市;
地段选择
靠近大型商业中心、商务中心、展览中心、游乐中心、交通中心、交易中心,有充足的客源支持;
具有良好的可视性及广告效果;
交通方便快捷;
周边有完善的餐饮、商业配套。
物业条件
建筑面积要求:酒店4000-10000 m2、 酒店4000-10000 m2;
房间数要求:酒店100-250间;
周边进出通畅并有一定的停车位;
系统配套(可改造):
用水额度不低于3000吨/月,进水管的管径不小于DN100;
用电不低于3KVA/间;
有煤气管道接入或可以接入;
纳入市政排污管网;
供暖(北方地区)等设施到位;
物业产权清晰;
物业必须按照集团的标准进行装修改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