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理念
“时尚、休闲、实用、大众共享”,魅可品牌立志于引路家纺时尚化、休闲化新潮流,主张简约、实用的消费价值观,致力于为时尚休闲大众,提供简单实用、又一律个性张扬、新颖的家纺产品。反对床品的轻奢化,立志于实现时尚家纺产品为大众所共享。
经营特色
创立、富有现代感的店面形象,琳琅满目的展示出丰富的时尚产品,色彩丰富、明艳、亮丽、时尚,闲雅、大气,让人过目不忘,整体视觉冲击力非常强、审美享受至极。
产品高中低档兼顾、个性多元化,不同年龄层次、不同消费水平的顾客都能很快的在魅可的店里找到心仪的产品。
产品严格根据季节不同,结合南北市场不同的市场需求,而开发设计、不断的推陈出新,使产品风格始终处于时尚的前沿。
专业创立营销模式,品牌推广,视觉营销为主导,体验营销为辅,实体专卖店、购物广场店中店、商超专柜、网络推广和媒体推广相结合。
加盟条件
1.凡具备家饰零售经营资格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根据自身经验、资金实力和业务区域等具体条件向上海魅可(MAK)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申
请成为国内城市"魅可"区域加盟商。
2.在当地商业繁华区自有或能租赁到一家80平方以上的独立店铺,或在当地一类百货商场、购物广场能租赁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的边厅专
柜。
3.愿意完全按公司要求装修和布置、陈列“魅可”店柜;
4.预交加盟信用提高/增加金(结束合作后退还):
一级城市(省会、直辖市)加盟商须预交10000元信用提高/增加金(含总部垫付物流费)。
二级城市(地级城市)加盟商须预交8000元信用提高/增加金(含总部垫付物流费)。
三级城市(县、镇、乡)加盟商须预交6000元的信用提高/增加金(含总部垫付物流费)。
5.首批进货额:
一级加盟商首批进货额不低于20万元。
二级加盟商首批进货额不低于15万元。
三级加盟商首批进货额不低于10万元。
6.有能力完成合约规定的年度回款指标(综合市场评估后双方协商确定)。
7.有能力完成合约规定的网点建设(综合市场评估后双方协商确定)。
加盟商支持与优惠
1.免收加盟管理费;
2.优惠的退换货政策,很大优化加盟商的库存结构,零库存结构,快速资金周转。
3.对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提供装修补贴,另加年终优惠。
4.对符合代理条件的可给予区域代理资格,总部派人协助开发市场。
5.独特的店面形象和产品风格,适宜的能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体系。
6.强有力的海陆空媒体宣传,铺垫稳固的品牌知名度。
7.锐意创立,灵活多变的市场营销手段,快速抢夺市场占有率。
8.实施统一服务、统一宣传、统一管理和长期业务培训、指导。
9.无偿提供魅可专业的VI手册和培训资料。
10.加盟商选定商铺,总部有专人进行行市场分析,从前期资金投入,店铺营运成本,营业销售估算,收银实现目标预测等方面做出项目加盟的可行性分析,精心指导策划实用、、经济的开店方案。
11.提供开业及日后的关于店长、导购员的培训计划。督导人员到现场对加盟商及店员进行培训,讲解销售技巧,零售专卖特点,指导陈列样品,制作工艺,用料特色,货品设计理念,补货等方面知识,并做出全盘跟进服务。
12.无偿的装修设计和提供平面效果图及提供装修用料的详细预算资料。公司工程部派专人对施工图纸、装修尺寸、材料给予专业指导及开业前的施工验收。
13.提供完善的物流管理,扶持充足的货源供应。根据店铺面积、商圈定位、当地消费能力,四季产品特点合理提供产品组合、配货、补货和营运指导。
14.提供完善的管理系统,全年度的经营管理计划。区域经理、督导、市场专员定期拜访,提供魅可品牌和市场讯息、复制成功的经营、行为模式。
↓免费索取《加盟手册》等资料;
↓公司初审合格,公司以电话或者传真向申请人发出“加盟邀请”;
↓洽谈合作意向,沟通相关信息;
↓选择考察店面,并取得公司认可;
↓签订《加盟合同》,交纳信誉提高/增加金,公司启动店面施工设计;
↓开业策划方案,导购员招聘和培训;↓货架及相关辅料配发;
↓货物及开业宣传资料的配发;
↓区域经理及督导到位并进行开业准备;
↓新店开业